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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交物业费,物业的律师函是吓唬人的吗

发布时间:2021-03-16 15:05:57     阅读量:2619

  因为长期不缴纳物业费,物业管理公司的律师函是吓唬人的吗?物业的律师函吓不吓人,主要是要看法院怎么判定,如果法院判决你要支付物业费,你拒不支付的,会影响征信。物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,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。

  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:

  1、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。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,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;逾期仍不交纳的,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  2、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,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,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
  因此,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,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,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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