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编所在的小区,最近一直在大力宣传禁止高空抛物,为何物业公司如此重视高空抛物这个问题呢?还记得几年前,小编步行穿梭在城市各个高楼下,那天狂风大作暴雨连连,突然背后一声巨响,路边的桥车滴滴滴滴的叫着。我回头一看,竟然是风太大,将高楼墙壁上的瓷砖墙皮从20多层吹落下来。好在没伤人,但下面的小轿车因此受到了损坏。
像这样的事情,高空抛物找不到抛掷者,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?
《民法典》第1254条规定: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,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侵权人依法承担责任。经调查,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除能自我证明的外,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以补偿。
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人,应当对高空掷物行为加强管理,如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,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所以当发生高空掷物伤人事件后,首先去找物业才是正解。整个《民法典》对物业公司来说,只有“高空掷物”这点要求,是一个沉重的义务,因此各个小区都会大力宣传禁止高空抛物的。